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六號公告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第六號公告 (08/18/2009) 今天,網絡流傳一封Yahoo!奇摩即時通的邀請函,說什麼“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頂聖如來雲高益西諾布邀請你用Yahoo!奇摩即時通,分享生活每一刻!”為此,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特嚴正聲明如下: 第一, 第三世多杰羌佛早已正式發出聲明:凡第三世多杰羌佛發出的任何書面信息,必然包含有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指紋印鑒,并附有第三世多杰羌佛的錄影,否則,這些信息與第三世多杰羌佛無關。 第二, 這次Yahoo!奇摩即時通的邀請函是別有用心的壞人冒用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名義發出的,是一種擾亂社會、違犯法律的刑事犯罪,是破壞佛教、斷送眾生慧命的妖孽行為,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將尋司法途徑,請相關法律機構予以調查,懲處這些違法犯罪的壞人。 第三, 鑒於這些別有用心的壞人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到整個眾生的利益及慧命,為此,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正告這些人:因果不昧,苦海無邊,回頭是岸!懺悔改過,方能步入菩提解脫之路。并且,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號召國際佛教僧尼總會所屬的所有佛教寺廟、道場、協會等聞法機構的所有阿闍黎、聞法上師及所有的佛弟子每天為這些壞人修法祈願,願他們短命早死,早日到極樂世界,避免他們受地獄之苦果,同時也使人類世界少一些壞人,讓這個世界更加吉祥昌盛。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五號公告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第五號公告 (08/06/2009) 近日有一些地區正在流通未貼有印鑒的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為此,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特公告如下: 第一, 凡未貼有印鑒的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均不是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原始法音,很可能已經經過某些別有用心之人的重新刪節,刪掉對他本人不利的部分,而斷章取義,事理顛倒,貽害眾生,因此,不代表第三世多杰羌佛的開示說法。 第二, 凡是傳播未貼有印鑒的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的人,無論其身份是法王、尊者、仁波且、法師或弟子,由于不依教奉行,破壞法音規章,惡行害眾,為師者均屬妖孽之師,為徒者均屬妖孽之徒。凡為此類人士,一律不予傳法,這是貽害大眾的邪惡之人自討的因果惡報。請大家檢舉揭發,以便認清妖孽嘴臉。 第三, 凡已犯者,須立即報告懺悔,以第三世多杰羌佛原始法音利益眾生,不犯128條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則可改惡向善,可成大德。 特此公告。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 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 (摘自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原法音開示)

今天我為大家講什麼呢?就開示至關重大的成就解脫關鍵佛法吧。這一次我必須要提醒大家,今天我對大家講的法確確實實是不能忽視的重要。重要在哪裏呢?這是關聯到你們學佛修行是否能受用,能福慧增長成就解脫,或者墮入三惡道的大事問題。今天講到的是“邪惡見和錯誤知見”,凡是學佛修行人的人,只要犯了一條邪惡知見,這個人是不能成就解脫的,而且也不會增進福慧資糧,修成道力境界。不管你是哪一宗哪一派,只要是你想了生脫死,得到成就解脫,就不能犯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只要你犯邪惡知見其中一條,就不可能修起福慧資糧而且無法成就解脫。但如果犯了以後,懺悔了,當下改正,就沒有問題了。錯誤知見的罪略微比邪惡知見輕一些,雖然略輕,有的條款犯一條也會出問題,有的只要犯二三條,同樣不得成就,不得受用。這是所有佛教徒必須要執行的一種了生脫死證成就聖果的鐵定法規,這法規不是誰編造的,這是因果的規律,是十方諸佛菩薩之菩提共行。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是《解脫大手印》裏面必須的一個重要部分。為免有的人理解錯誤或講解偏邪亂說,所以今天我親自講釋,這是粗略的淺述。 邪惡知見大概為:所謂“大概為”就是說,這裏並沒有包括完所有的邪惡知見,但主要依法的已經包括了。只要不犯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自然你就成了菩提道上正知正見如法的修行大德。 以下每一條款均以“認”來立標,也就是只要認同、同意、執行以下條款,就是犯了邪惡知見。 第一條,認鬼神為解脫主。把鬼神認作當成我們依止解脫的主人,把鬼和神作為我們依止成就的領袖,確定認為這鬼神可以救我們出離生老病死苦,認為只有鬼神才是救我了生脫死之主子。其實鬼神本身都未能了脫生死,所以鬼神並非我們學佛修行人的解脫主。 第二條,認神通為成就目的。認修行學佛是為了證神通變化,得到神通就是我們追求的最終目的,得到神通就成就解脫了。要明白,神通與成就解脫完全是兩回事,無論有多大的神通,也不屬於成就解脫的本質,因此,圓滿福慧,證空性真如,生死自由,才是成就的目的。 第三條,認可破三乘戒律。認為所受的三乘戒律是可以破犯的,在某種因緣下或特殊修法下我們可以不守三乘戒律。必須注意,無論什麼條件,三乘戒律都不可破,任何人,包括高僧聖者法王等都必須執行,否則就是披著佛教外衣的左道旁門。 第四條,認脫離菩提心修行。佛法中有很多修行的方法,無論用任何修行法,都不能脫離菩提心,只要脫離了菩提心,任何修行都是邪惡的修行。所以修行最重要就是不能脫離菩提心,也不能認同脫離菩提心者。 第五條,認戒律不需全部守。只要你受了某個戒,就得不折不扣的守,每一條都得守,不能認為只守其中一條或部分戒條,某些戒條可以不守。只要認為戒律可以不必全部守,此理念不僅是邪,而且是惡。 第六條,認弘法可冒稱佛菩薩。認為我們自己為了弘法,或者某人善巧方便弘揚佛法,這種情況下,為了抬高地位接引他人,可以稱自己是什麼佛菩薩,叫徒弟、友人宣傳自己是某某佛菩薩。只要有這類行為或觀點,就是邪惡知見。 第七條,認常見為實有非幻。這是勝義諦義理,認為一切法都是實實在在的,不是幻化的,是現實的,人與人之間,物與物之間,事與事之間都是真實的,一切世間法不是無常的,而是實有、是真實不虛的,一切都是實在不是幻化的,這是邪惡知見。 第八條,認空性離常獨立。認為空性跟世間法的一切常見沒有關係,只要進入空性所有現實的一切都不存在,認為空性中沒有這些有為法的現實安住,空性是獨立的一個空,這種見已經邪惡。悟得空性沒有離常,證到空性以後就知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二者互不相礙,一元本諦,真空妙有應無所住之真如。 第九條,認只修法不修行得解脫。認為我今天只要學了某個法,我就成功了,例如我現在修金剛換體禪何等了得,我可以作法,可以任持操運了,我修拙火定排除諸障,還要修什麼行啊?我不修行都可以,我會成就,我會解脫的。這太邪惡了。 第十條,認法身是有形相體。我們的如來藏真心,即是指法身,這個法身是法報化三身之一,把法身形容成有形相、有大小、有顏色,或者有什麼覺照清靜、安樂快感,只要認為法身是一種有形相知味的體物,就是邪惡知見。 第十一條,認依佛力做壞事無罪。認為依於自己修法的力量,已有十方諸佛菩薩的加持,自己做點壞事是沒有罪的,因為佛菩薩會馬上來把它消失掉。 第十二條,認斷我執割斷父母情懷。為了斷掉我執,連父母親的關係都不認了,或者自己要出家,父母傷心悲哭,而你照常不理睬父母的感受,還認為這是斷掉我執的行為。其實這種忤逆不孝,叫做邪惡知見。斷我執,恰恰要利益眾生關心眾生,把自我的利益放在第二位,而不是不顧父母的感情,把父母的關係一刀兩斷。 第十三條,認只要做好事,就具聖涅槃。認為我們只要是做好事,一切都是利益眾生的,就已經具備了聖者的涅槃,就成就為佛菩薩了。要知道,做好事是有相布施,由因果所然,生人天福報。而聖涅槃是證聖境的事,那是要真正了生脫死任運自如的無為境界,不生不滅的聖地。所以認只要做好事就具聖涅槃,是邪惡知見。要明白除了做好事,還必須結合無為聖法的修持,才能具聖涅槃,這是沒有二路可走的。 第十四條,認無大悲菩提心行是菩薩。在這個社會上,有各式各樣的法王、仁波且、大師、大法師,他們其中一些人並沒有菩提心,也沒有菩提心的行為,但是由於他借助於某種宣傳,就把自己塑造成了一個大菩薩,實際上是假聖德。所以,沒有大悲菩提心的人,無論他是什麼身份的人,都不是菩薩,認這種無大悲菩提心行的人是菩薩,是邪惡見。 第十五條,認不明信因果迷命理運氣。不明信因果,不相信因果,否認因果,而相信算命,相信運氣,這是邪惡知見。要知道萬事萬法都是因果關係。 第十六條,認空諦說理,離實修行持。這種情況在顯教中比較多,在密宗裏也有。尤其是現在普遍炒於社會上的一些人,都喜歡空諦說理,什麼禪門的參悟啦,什麼萬法無自性,本然屬空啦,什麼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啊,什麼意念空寂如如啦,什麼不來不去的本性天然啦,把這些道理講得天花亂墜,神玄難弄,尤其是喜歡把《壇經》搬來講,把《金剛經》拿來講,把般若拿來講,說一大堆空諦說理,但離實修行持,不去宣傳實際的修行,不告訴眾生如何實施菩提的道果,如何行持菩提的實相行為,這種人太多了,非常嚴重的違背因果。佛法的空理空諦,可以講,但那只是理論,解決不了生死問題,所以釋迦牟尼佛才告訴我們要如何修行,修行轉換因果才能實際證入那些道理所講的境界。所以凡是認空諦說理,離實修行持的人,這是邪惡之人,邪惡知見。 第十七條,認六道輪迴是傳說不實。對天人、阿修羅、人道、地獄、畜生、餓鬼這六道,認為是傳說中的存在,不是實在的有,鬼是沒有的,六道都是不存在的。只要有了這種理念,就會造成一切因果都是空假的囉?不成立囉?要知道,想明白一點,釋迦牟尼佛說六道輪迴真實不虛,生老病死苦、五濁惡世,你們大家現在就在這個現實生活中,難道不是這樣嗎?事實就是如此。如果否認輪迴,就是跟佛陀對著幹。可以把人間生老病死苦的世界說成極樂世界,在這裏打一個比喻吧,確實有人想把苦集諦的世界改變建立成人間淨土,這種從善其流,樹利他風,導引大家做好人好事,是行四無量心的舉動,但是如果認為這個世界可以建立成真正的人間淨土,這就違背佛陀教誡了。任何辦法都改變不了因果輪迴的規律世界,無論以什麼形式產生出來的結果都不是淨土。人間就是人間,淨土就是淨土,完全天地之別、聖凡兩界。因為淨土是不生不滅,思衣得衣,思食得食,不存在無常相。而所謂的人間淨土中,充滿著完整的生老病死苦,思衣無衣,想得食得不到食,還得要自己勞動賺錢來才有,不是憑意念觀想得來的。處在這個世界中,不想生老病死,但又是實實在在的現實存在,必須生老病死痛苦充盈著,無論用盡任何辦法所取得的結果,最終還是輪回世界的無常相果,改不了生滅無常,無論任何聰慧的凡夫都脫離不了五濁痛苦,因為這就是無常六道輪迴的必然規律。所以六道輪回是存在的。 第十八條,認大喇嘛大和尚定大聖德。只要遇到是大喇嘛、大和尚,就認定此人是聖僧了,是大聖德。什麼叫大喇嘛、大和尚?就是非常有名氣的,或者是全世界震驚性的某種高僧,就認為確定他們是大聖德。其實這些人物,他們有可能是聖德,也有可能不是聖德,乃至有的非常著名的佛教法王,實際上是凡胎一個。 第十九條,認利益大於佛法。在我們個人的利益與佛法相對立的時候,你取佛法還是取利益?如果你將利益看得高於佛法,你是邪惡知見。利益不能高於佛法,佛法是無上珍寶,寧捨生命不捨佛法。 第二十條,認念超渡咒殺生無罪。認為我們念超渡咒可 以超渡眾生,殺死的眾生,還有其他的任何眾生,只要他們死了,我們可以念超渡咒超渡它們,這樣 就沒問題了。但如果你持念超渡咒去故意殺生,是超渡不了的,罪孽非常大。所以認為可以念超渡咒殺生,無有功德增益,只有黑業上身。 第二十一條, 認大寺廟法承人定屬聖人。有些寺廟非常的大,有人繼承了這個寺廟的最高法位,大家就認為這位繼承人就一定 是聖人了。不是!記住我的話,大寺廟的法承人也不一定就是聖人,有可能是聖人,也有可能不是聖人而是凡人。一切都要依了義,不依不了義。 第二十二條,認小寺廟無高僧。認為某個寺廟太小 了,只有兩個和尚,怎麼可能有高僧啊?不可能的。如果有這樣的認為也是錯的,小寺廟同樣有高僧。高僧不分寺廟大小,也不分什麼傳承,他自己修持成就證量大 就高了,有的修行高僧他的法脈傳承普通人是摸不到的,因為這些真高僧不會我執誇耀自讚,多在隱而不露,比如開初 仁波且在哪裏學的拙火定真功,普通人無法了解他是從哪裏接承的佛法,到現在也不知道。 第二十三條,認明心見性後鬆懈修持。有一類明心見性的人 得到了道力,一當認識法性真如以後,就把修持放鬆了,平常不愛做功課,更不入六度修行了。要不然口中掛一兩條真理言說,教人家:“你記住,你要觀想,觀想 這個氣,鎖住它,心念不要動,前念去,後念如如不動...”這完全是邪說,狂妖障語的胡說八道,這都是錯誤的,要多教導人修菩提心行,才是明心見性的人應 該做的。 第二十四條,認世務輕鬆後再 學佛。有的人想到我現在非常忙,等以後把工作做完了,生意發展好了,或者等我歲數再大點,退休了再來學佛。有這種 想法,馬上就種下墮落種子了,而且這個種子就是從這種認識產生的那個時候種下的。學佛要當下開始,當下提起正念,就是現在我講法的時間你們就要開始學了。 因為人死無定期,你不知道哪一天就要死了。 第二十五條, 認徒眾多者為聖賢。只要看到某人的徒弟很多,哦喲,十萬多人,一百多萬人,三四百萬人,認為這不得 了,這是個大聖者!有這種認識就錯了,徒眾再多,都不一定是聖者的。其中也有大聖者,如第四世土登成利華桑波多珠欽法王,就是蓮花生大師轉世。所以千記小 心,聲譽的張揚代表不了聖量的本質,我就認識三位聖證量的大聖德,除了其中一位有幾個仁波且弟子,另外兩位都沒有過徒弟,但是那些有百萬大軍弟子的空洞理 論派的假法王、仁波且、大法師,哪一個有他們的證量高、成就大呢?根本邊際都不著。所以,依徒眾多少來判定誰是聖者,是錯誤的。 第二十六條,認無聖證量菩提心者為真聖。沒有聖證量,沒有菩 提心,但是由於此人宣講攝受動聽,加之世人不通經論,一時誤鑒,就認為這種人就是真聖者,這是錯誤的。真聖者必須要有聖證量,還要有菩提心,兩者缺一不可。 第二十七條,認不了義伏藏為聖物。在西藏有很多大德 活佛們,經常把伏藏品拿出來說:這是伏藏品,是某某大喇嘛,某某大法王何年何月在哪裏開藏的。那是不了義伏藏品。什麼叫了義伏藏?要考證的,考證所說伏藏 品是不是真伏藏品,依法而修,修法觀看,確實出現了聖相,而不是虛幻圖形、光影色變,那才叫了義伏藏。只要你認可不了義伏藏品為真伏藏品,就是錯誤知見。 第二十八條,認有意否認說過做過的事。凡是聖者,他說過做 過的事,他絕不會否認。凡是說過的話不執行,做過的事又否認的,這個人已經不是聖者,不是一個合格的師長了。只要你自己有這種觀點行為或認同他人的這類觀 點行為,都是錯誤知見。 第二十九條,認故意隱瞞大聖德上師。有的人故意隱瞞其 聖者上師,怕聖者上師知道某些事以後造成自己被批評,或者有些事不好意思說,出自有意的隱瞞,這是錯誤知見。 第三十條,認持有金剛丸等五大丸就可成就。認為自己拿到金剛丸 了,或者拿到大寶丸、至寶丸、甘露丸、長壽丸,所有這些聖丸都拿到手中了,就能成就了。有這些丸是好事,但這與成就無關,成就要靠自己實在地修行。 第三十一條,認自己業力重,無成佛種子。有的人認為自己的業 力重,想到:“我業力太重了,黑業深,我做過很多壞事,哎呀我很可憐的,我是不會有成佛的種子的。”這是錯誤知見。業力無論有多重,只要真心懺悔,改做好 人,修好行,學好法,一樣成就。 第三十二條, 認他道眾生無佛性。認為除了我們人有佛性,其他的眾生都是沒有佛性的,有的眾生本來就是低級的,某 些眾生本來就是生來給人吃的。這是錯誤的。眾生是平等的,他們都有感情,都有悲歡離合,況且眾生都是在六道輪迴中互相轉換的。想一想就明白了,人有佛性, 難道人一當在六道轉換中變為鳥就沒有佛性了嗎? 第三十三條, 認只要有法就會證道力。認為只要自己學了佛法了,道力就一定會產生。這是不可能的,必須要依於修行才能 產生道力,當然,最好是依於《解脫大手印》,這是最好的佛法,可以在勝義內密灌頂“境行”時,發真心,起真行,入真法,將心行願力聖法結合在一起,這是唯 一能當下證聖量道力的法,但是要得“境行”灌頂,必須要首先學好行持《解脫大手印》的前行和正行作為絕不可以缺少的脈源。 第三十四條,認錯誤不當下糾正。發現自己有錯誤不當 下糾正,過後再糾正,或者過半個小時,或者十分鐘以後再糾正,都不好,應該馬上糾正,當下糾正,成為正見。 第三十五條,認行善布施者就是高僧大德。看到一個高僧大德喜 歡行善布施,就認為他那麼善良,喜歡救濟,他一定是個高僧大德聖者,卻不去思考他是否通經藏,是否犯了邪惡、錯誤知見,是否有聖法,這是錯誤的。 第三十六條,認改編法本手印咒語。經常有許多人,搞一 些假的手印,假的咒語出來矇騙眾生。要知道,每一個手印、每一個咒語都有一個護法與之相應,而且要把那個手印與本咒合施,這個手印或咒語才真正有效。不管 自己有改編法本手印咒語的想法,還是看到他人有這類行為,都不能贊同,包括篡改法音,都是嚴重的錯誤知見。 第三十七條,認五明不在菩薩中得。經藏說五明在菩薩中 得,但有人就說菩薩們不一定會五明。一定要反問一個真理,菩薩不如凡人嗎?凡是大菩薩,必須具五明。因為如果一個菩薩連凡夫的智慧都超不過,那他就是假 的,至少不是大菩薩。想一想就能明白,他比凡夫智力差,還能說明其身口意之結構是聖智力的菩薩嗎? 第三十八條,認上師可索拿弟子財產。做師父的人,作為根 本上師的人,認為他需要錢的時候就可以命令弟子把錢上交給他,需要物的時候,指示把弟子擁有的物拿給他,這是錯誤的。上師如此就是邪惡見,弟子認同就是錯 誤知見。 第三十九條,認借法脈傳承作弟子供養之器。有人認為自己是某 一派的傳人,比如噶舉第一代傳人,第二代傳人,第三代傳人,或者是寧瑪第幾代傳人,是薩迦第幾代傳人,格魯傳人,又是顯宗什麼傳人,小乘什麼傳人,借這個 法脈的傳承為本錢宣傳自我,為盈利奪取財物之器,向弟子索拿供養,這都是錯誤的,這不是佛菩薩的行為,不是大德上師,是借披聖師皮的假聖者。 第四十條,認自讚炫耀是德人聖典。讚歎炫耀自己是道德 聖者的行為,無論自己認為還是認同他人,只要炫耀自己是德人,是聖者,是典範,這個人絕對是凡夫,是不正確的。 第四十一條,認子女不善導父母入正見。作為子女有時會遇 到父母不學佛,子女束手無策,於是乾脆就不管了,放之任縱。這是錯誤的,子女 應該想盡一切辦法孝順父母,使他們高興,感化他們,善導他們,讓他們逐漸走入正見,走入佛法的道路。子女要努力善導父母入正見,讓父母幸福,不能撒手不 管。 第四十二條,認未隔石彩砂作壇冒稱聖壇城。在藏密法當中,有 很多人都說他修法的壇城是聖壇城,什麼時輪金剛聖壇城,什麼普巴金剛聖壇城,什麼密集金剛聖壇城,大威德金剛聖壇城,上樂金剛聖壇城,獨髮母金剛聖壇城,輪迴壓瑪聖壇 城,似乎全都是聖壇城,金剛沙也拿去賣錢,完全亂七八糟。記住,聖壇城只有一種,這一點在法義當中是非常重要的,僅僅次於佛降甘露,只有隔石建立曼荼 羅,才叫實相聖壇城。未經隔石建曼荼羅,均不是聖壇城。 第四十三條,認大菩薩不如山神護力強。認為某人是大菩薩,但是他的本事不見得大,他保護加持不了眾生, 保護眾生還是要山神才行,還是地脈龍神、土地神他們比較起作用,只要這樣認為就是錯誤知見。大菩薩是何等了不起的概念?山神土地的道力是完全無法與之相提 並論的,是菩薩保護山神,而不是山神保護菩薩。 第四十四條, 認凡藥配製丸為真甘露。把各種凡藥混在一起製成的藥丸,經過念經誦咒修法以後,說成是真正的甘露,這也 是錯誤的知見。 第四十五條,認閉眼所見之光是佛力顯。認為閉著眼睛看到 Continue Reading →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四號公告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第四號公告 (06/06/2009) 就近期學佛行人們詢問較多的兩個問題,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特公告如下: 第一, 什麼人才有資格聞法? 第三世多杰羌佛教導修行學佛的人無私利眾、踏實依照佛教經律論修行所開示的光明聖潔法音,是人類所有眾生從善去惡成就的至高法寶,所有人都有資格恭聞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同時,任何聞法點都應該為一切想聞聽第三世多杰羌佛法音的人們提供方便,而不能以任何藉口,例如沒有皈依、沒有供養、因緣不具足等等來阻擋來人祈請聞法。無論該聞法點的負責人是何種身份、無論以什麼理由,只要是為利益眾生的聞法學佛設置障礙的,這就已經喪失了修行人應具備的大悲為本的德行。發現這種自私的行為,任何人都可以自行另擇有法音的地方去聞法,不可以跟著這樣不關心眾生而自私的人。 第二, 壇城的布置 無論是聞法點,還是行者自己的家裡,最重要、最根本的壇城就是在壇城的正面高處選一潔凈的地方懸掛《多杰羌佛降世皈依境》,然後後在下面擺上供桌。也可直接供釋迦牟尼佛像或阿彌陀佛像。如果是修學最高解脫大手印的,只供《多杰羌佛降世皈依境》就合法了。《多杰羌佛降世皈依境》可以在國際佛教僧尼總會或法音出版社恭請,根據大小的不同,其價格分別為10美元和5美元一張。如果沒有辦法請到印刷的,則可以直接從《多杰羌佛第三世》寶書中所附的《多杰羌佛降世皈依境》來攝取,自己翻拍,將其放大到適合自己的壇城大小。至于供桌,大小隨意,可以根據個人的條件擺普供或八供或曼達供,以恭敬之心為凈。除此而外,沒有任何特別的要求,這就是最正確的壇城佈置,適用于一切學佛行人。 只有接受到第三世多杰羌佛親自灌頂傳法的行人,才需要根據所修的具體法門而佈置相應的壇城。沒有親自接受第三世多杰羌佛灌頂的,不需要特別的壇城。 如果於上述的根本壇城,還供奉有其他的佛陀或菩薩的法相,則這些佛陀或菩薩的法相必須要上供,分列於《多杰羌佛降世皈依境》兩側,而且其佛像的頂部不能高于第一世多杰羌佛的肩膀,因為多杰羌佛是原始第一尊有形象的報身佛,是諸佛之尊。 特此公告。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二零零九年六月六日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三號公告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第三號公告 (05/29/2009) 近來接到消息,一些仁波且或法師及聞法點以“恭敬佛法”的名義,強行向前來恭聞佛陀宣說法音的行人收取500元一次或數目不等的“聞法費”,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深感震驚,認為這是欺騙行為,為此特公告如下: 第一, 第三世多杰羌佛在法音中已經多次明確開示:佛法是拿來解脫眾生苦厄的,而不是用來剝削眾生的。任何人只要有學習佛法、從善遠惡、利益眾生、求解脫的意願,我們都應盡量滿足,包括犧牲我自己的利益,也要盡力幫他人得到幸福快樂,更不應該論其富貴貧賤。 第二, 行人對佛法的恭敬是應該的,每個人發心建立聞法點或者供養、護持某一個仁波且、法師、聞法點,那是他自願的發心,這是凈業的願力和福報功德,任何人不能硬性規定,施以黑業的壓力,強行收錢,因為這不是修行人利眾為目的的行為,而是罪業的舉動。如果有人以任何方式規定聞法的弟子必須交錢才能聞法,否則不得聞法,這等于是將佛陀的法音變相地出售,這是邪惡行為,是以金錢對佛法的褻瀆和侮辱,已經背離了佛陀的教導。因為有的人本來就生活困難,有財富的人不但不能向他們收錢,反而還應該拿錢來幫助他。佛堂、聞法點不應該以聞法來逼他們交錢,而是應該資助他們,千萬不要失掉自他交換菩提心的行願。 第三, 第三世多杰羌佛早已公開宣布不接受供養,連弟子們的直接供養都沒有接受,也沒有接受過仁波且、法師或聞法點轉來的供養,不但不接受供養,而且還把自己賣畫的錢拿來捐贈給寺廟、救助貧苦和災民。 第四,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也沒有接受過任何的供養,更不會支持規定交錢才能聞法等欺騙大眾、褻瀆佛法的行為。 特此公告。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